各直属分局、局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耿心同志任泰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四级高级警长,不再担任泰安市拘留所所长职务和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邓振华同志任泰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不再担任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满庄派出所教导员职务和一级警长职级;
闫希勇同志任泰安市公安局旅游经济开发区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不再担任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和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赵磊同志任泰安市公安局旅游经济开发区支队政委、一级警长,不再担任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粥店派出所所长职务和一级警长职级。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