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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驾路上走捷径 轻信老友失钱财

发布时间: 2020-09-15

近年来,驾考制度愈发严格,个别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将驾照“提档升级”,于是想通过旁门左道走捷径增驾,殊不知,这种心态正中不法分子下怀,不仅走不了捷径,还将遭遇诈骗损失钱财。

偶遇老友 声称可帮忙消除事故记录

2020年8月19日11时许,一位中年男子到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满庄派出所报案,倾诉了自己过去两年间为了增驾轻信老友遭遇诈骗的经历。

该男子自称姓刘,家住岱岳区某村,持有B2驾驶证,平常开货车跑运输,后来发现持有A2驾驶证的司机薪酬不断上浮,便想着将自己的B2驾驶证增驾为A2驾驶证,但因为自己曾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无法增驾,一直未能如愿。

2018年5月,刘某在某市场装货时偶遇老友周某某,两人之前曾在同一家物流公司开车,已多年未见。交谈中,刘某向周某某倾诉了自己想增驾但又无法增驾的苦恼,周某某则表示自己在车管所“有关系”,可以帮他把事故记录消除,但需要1700元“好处费”。刘某大喜过望,立刻向周某某微信转账1700元。随后,周某某又以“需要继续打点”“办事儿的人不好说话”为由,再次向刘某索要“好处费”2000元。2018年6月,周某某告知刘某事故记录已消除,可以到驾校报名参加增驾考试了。刘某非常高兴,立即赶到驾校报名,但随后却被告知因存在重大事故记录无法报考,驾校退回了报名资料和报名费用。刘某立刻拨通周某某的电话询问,周某某解释,车管所的事故记录虽然消除了,但他身份证上的事故记录尚未消除,需要1000元“好处费”帮刘某“继续打点”公安局户籍部门。刘某相信了周某某的解释,又向其微信转账1000元。几天后,刘某接到周某某电话,称其身份证上的事故记录也消除了,同时还建议他到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称“那边学得快、出证快,交钱就保过”。刘某对周某某的话深信不疑,启程前往其他省份驾校报名参加考试,却仍因存在重大事故记录无法报考。由于当地驾校合同中注明了学员因自身问题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概不退款,因此7500元报名费也打了水漂。

刘某再次联系周某某,周某某表示,可以带他到车管所直接找熟人办理,不用参加考试直接发证。2018年9月,周某某带刘某来到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让其在外面等候,自己进去找某领导打点关系,并索要了4000元“好处费”。大约1小时后,周某某从车管所出来,告诉刘某已全部办好,等着拿证就行了。当时,刘某完全沉浸在即将拿到A2驾驶证的喜悦中,却没想到直到2020年7月,也没见到自己梦寐以求的A2驾驶证。随后,刘某曾多次联系周某某,对方以“不方便接听电话”“在外地忙”等理由拒绝沟通。2020年8月19日,刘某到车管所进行询问,得知事故记录无法消除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当。

传唤到案 诈骗行迹终败露

在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当即受案调查。此时,刘某已和周某某完全失去了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微信被拉黑,住址也已人去房空。民警经过查询,发现周某某有多次诈骗、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记录,且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经多方工作,2020年8月26日,周某某被办案民警传唤到案。到案后,周某某态度良好且主动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供述为刘某办理增驾的是丁某,自己只是从中抽取部分好处费。民警立即根据周某某提供的微信对丁某进行分析研判,令人意外的是,丁某就是周某某本人。办案民警及时调整思路,一方面继续搜寻证据,一方面对周某某进行劝说教育。最终,周某某交代了自己编造的谎言和诈骗刘某钱财的犯罪事实。当民警询问周某某为何要虚构丁某作为共犯时,周某某表示,他以为只要民警找不到丁某就无法处理自己。

据周某某交代,他也是一名货车驾驶员,曾因酒驾无法报名增驾考试,非常清楚刘某的心理,便抱着“碰碰胡”的想法对刘某实施了诈骗,骗取的“好处费”也早已被自己挥霍一空。当刘某三番五次询问驾驶证办理进展时,自己怕行径暴露便躲了起来。

得知真相后,刘某对这位欺骗自己的老友深恶痛绝,同时也为自己“走捷径”的行为感到羞愧。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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