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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业务  

普通护照首次签发业务手册

发布时间: 2020-09-29

 

办理项编号:3709000101109

行政许可

 

 

 

 

 

 

 

普通护照签发

(普通护照首次签发)

 

 

 

 

 

 

 

 

 

 

 

 

泰安市公安局发布

2018年10月

 

 

 

一、审批要素 4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4

(二)实施机构 4

(三)审批对象 4

(四)审批依据 4

(五)审批条件 4

(六)审查材料 4

(七)审批证件 6

(八)审批时限 6

(九)是否为贴心代办事项 6

(十)审批收费 7

(十一)审批咨询 7

二、审批流程 7

[一]一般事项程序

(一)收件 7

(二)受理 7

(三)审查 8

(四)审批决定 8

(五)决定书送达 8

(六)审批流程图 8

(七)归档 9

三、投诉举报 9

四、表单及文书 9

 

 

 

 

 

 

 

 

 

 

 

 

 

 

 

 

 

一、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事项名称:普通护照签发审批

办理项名称:普通护照首次签发审批

编码:3709000101109

(二)实施机构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三)审批对象

申请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的申请人

(四)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五)审批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六)审查材料

1.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拍摄出入境质检平台检测合格的电子照片;

2.填写完整的电子《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

3.居民身份证;

4.不满十六周岁的:

   ①无居民身份证的:户口簿;

   ②应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

   ③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5.外省户籍人员: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我市申办普通护照,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6.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证明。

(七)审批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核发之日起5年或10年内有效。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领签发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已满16周岁申请人申领签发的护照,有效期为10年。超过护照有效期限,如需继续使用护照,则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八)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

(九)是否为贴心代办事项

(十)审批收费

120元/本

(十一)审批咨询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二、审批流程

[一]一般事项程序

(一)收件

窗口提交。

1、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环山路226号) 电话:0538-8275264

2、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泰山接待大厅(东岳大街20号) 电话:0538-8281298

3、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岱岳接待大厅(泰山大街439号)电话:0538-8567269

4、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高新接待大厅(南天门大街2555号) 电话:0538-8936880

(二)受理

1.审核

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3.受理决定

1)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下达《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批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事由、不批准原因。

(三)审查

资料审查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审批决定

根据承办人员的审查意见,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导进行审批,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五)决定书送达

现场领取: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点领取。

快寄邮寄:通过EMS进行快递邮寄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1

(七)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业务办结后由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三、投诉举报

(一)投诉受理: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进行投诉,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对投诉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二)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三)投诉处理

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对网络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四)投诉渠道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电话:0538-8275220。

信箱: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邮编:271000。

四、表单及文书

申请书示范文本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见附件2

 

 

 

 

 

 

 

 

 

 

 

1

 

普通护照签发流程图

 

 

 

 

 

 

 

 

 

 

 

 

 

 

 

 


2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在相应选项内打√”)

姓名


拼音姓


拼音名


身份证号码



















正面免冠半身

彩色照片

大小:40X30mm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出生地


户口

所在地


本人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普通

护照

首次申领□补发□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

加注内容

□曾用名加注(曾用名:)

□姓名加注(姓名:)

□曾持照加注(曾持护照号码:)

往来

港澳

通行

证和

签注

□申请通行证:  □首次申领□补发□换发□失效重新申领

□申请签注

签注

种类

团队旅游(L

个人旅游(G

商务(S

探亲(T

其他(Q

逗留(D

往来

香港

签注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

1年二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3个月多次

多次

有效

往来

澳门

签注

3个月一次□1年一次

3个月一次□1年一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3个月多次

多次

有效

仅探亲类

签注填写

港澳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港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旅行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与申请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往来

台湾

通行

证和

签注

□申请通行证:  □首次申领□补发□换发□失效重新申领

□申请签注

申请事由和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6个月一次□多次有效)□探亲(□6个月一次□多次有效)

□商务(□6个月一次□多次有效)□应邀(□6个月一次□多次有效)

□个人旅游□定居□学习□乘务□其他

取证

方式

□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

本人系申请人的_______________,□同意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受申请人的委托代为办理出入境证件。

 

□监护人 / □被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本人谨此声明:

此申请表所填内容真实正确无误,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情形,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月  日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

持证人希望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同意香港入境事务处、澳门治安警察局在口岸查验工作中读取持证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中的指纹模板信息。

 

□持证人 / □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以下栏目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

采集指位

右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

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

采集人签名:年月日

复核人签名:年月日

无法正常采集指纹的原因:□无法采集拇指指纹□指纹缺失、损坏□其他

受理

意见

 

 

 

 

受理人签名:

 

年月日

普通护照:□同意不同意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同意不同意

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同意不同意

 

审核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审批

签发

意见

普通护照:□同意不同意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同意不同意

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同意不同意

 

审批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出入境管理部门:

       同志(身份证号码:             )系      (填写单位全称)的         (填写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单位同意该人申办: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备注:1、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须提交此函。

2、登记备案单位须在同意办理的出入境证件类型前打钩,并划掉不同意办理的证件类型。

3、本函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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