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下一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一是进一步加强进度调度督促。 充分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为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及时发现制约“两新”政策落实的各类堵点卡点问题,及时提出务实管用的举措。 通报进展情况、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地区进行督促提醒。 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全链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两新”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办法实施,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督导等方式,重点摸排各地区各领域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资金符合投向。 对于个别地方出现的骗补贴、套补贴、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今天发布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创新方式持续做好政策解读,让更多更大范围的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落地情况—— 及时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和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 财政部: 一是分批次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综合各地区常住人口、GDP、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确定各地区资金规模后,财政部第一时间按60%比例向地方预拨900亿元资金,并要求各省抓紧将预算资金分解下达至同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有效保障各地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同时,财政部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并根据地方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下达剩余600亿元资金,有效保障中秋、国庆期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需求。 二是及时下达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 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转来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后,财政部第一时间启动预算下达程序,下达相关资金,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相关项目有序实施。 三是拨付第一笔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 中央财政优化资金申领流程,向省级财政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按季度向银行预拨贴息资金,银行在收息时直接扣除,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 财政部安排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资金200亿元,目前已拨付第一笔贴息资金80亿元,提振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积极性,加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此外,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资金投入大、涉及领域多,需不断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对此,财政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压实各地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 同时,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要求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三保”支出等,并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具体举措,防止资金挤占、挪用,让“真金白银”的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累计签约贷款的70%支持中小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 企业在设备更新中的融资需求主要由银行贷款满足,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政策工具给予支持。今年4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创设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规模5000亿元,利率1.75%。其中,安排1000亿元额度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安排4000亿元额度专项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并强调优先支持中小企业申报的相关项目。 政策实施以来,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项目遴选,累计向银行机构推送3批次、1.3万个备选项目;人民银行等部门指导银行机构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资源保障,加快对接尽调,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项目融资的信贷支持。 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推送的设备更新项目已基本实现融资对接和尽调的“全覆盖”,累计签约贷款金额2300亿元,加权平均利率3.1%,比1年期LPR利率(3.35%)还低25个基点,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实施。据统计,其中70%的资金是支持中小企业的。 同时,人民银行持续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大文章等有关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比如,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截至今年8月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分别同比增长21%、16%,均显著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对于抵押不足,难以获得融资支持的问题,如何降低企业融资难度? 中国人民银行: 抵质押品不足不是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的中小企业融资的独有问题,而是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共性问题。过去几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建设。主要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升风险评估和信贷技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 支持银行机构开发“技术流”风险评估模型,将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作为授信评级重要因素,不过分关注抵质押品,提高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强化金融科技手段运用,深入挖掘整合各类涉企信用信息,精准评估中小企业风险,为发放信用贷款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信贷产品服务创新,支持重点领域企业增强承贷能力。 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积分贷,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更好匹配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领域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特点。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助力盘活农业经营主体的资产资源。 三是健全尽职免责制度,提高信贷从业人员敢贷愿贷积极性。 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指导督促银行机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提升小微企业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特别是在科技贷款、绿色贷款方面,细化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免除一线信贷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是完善融资服务配套机制,为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营造有利条件。 指导人民银行各地分行依托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促进平台等,构建常态化、便捷化、网络化银企对接机制。推动地方政府扩大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知识产权交易评估等机制,有效发挥支撑作用。 目前,有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4年8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授信户数超6200万户,已覆盖超三分之一经营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近50%;制造业信用贷款占比38%,过去3年提升了7个百分点。 关于废旧物资回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一是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不断完善。 针对回收渠道不够完善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 截至目前,全国建成回收网点约15万个,各类大型分拣中心约1800个,有效解决了过去回收网点不够、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不断强化。 针对废旧资源再生利用质量不高等问题,深入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10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等项目的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进一步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截至目前,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9%,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10种主要再生资源利用量每年都在大幅增长,废钢铁每年利用量已经达到2.6亿吨。 三是循环利用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针对企业在抵扣减税方面的难题,持续推进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从而降低回收企业经营成本。 针对困扰行业多年的用地难题,指导各地把废弃物回收设施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为回收循环利用提供用地支撑。 针对不规范小作坊污染环境问题,深入实施退役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大力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