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发布泰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党建引领,优化机制流程、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泰山“三型”党支部创建活动有机融合,党务、政务、警务工作一体推进,政务公开质效显著提升,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制发《泰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通过泰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27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重要政策解读率100%,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10次。

(二) 依申请公开。建立指挥中心、法制部门和相关警种单位三方协作机制,实现依申请公开闭环办理。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1件提起行政复议维持原答复结果,不存在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泰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梳理制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市公安局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等信息,并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借鉴省内外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进行升级、更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打造“泰安警方”抖音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讲好警察故事,服务百姓生活,全年累计制发作品1652个,浏览量破5亿,多个作品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宣发,新媒体影响力持续位列全省公安系统前列。三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 10个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实体运行一窗通办87个派出所实行户籍+”模式,48项服务事项实现跨警种通办,培养一专多能全科警长”124名,服务效率明显提升。泰山e推动更多公安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获得群众广泛好评。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注册人数超过110万,日均浏览量超1万人次,使用量达309万次,累计服务群众300余万次。

(五)监督保障。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动实现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各警种单位内勤工作人员承担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4次,全面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和专业素质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1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24(结案数)

行政强制

169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不强;二是政府公开规范化建设有待强化;三是工作人员不固定学习培训不系统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

意义,加强经费保障固定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素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二)强化机制保障。规范优化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建议提案、调查征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建议、诉求答复质量,提高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深化警民互动。丰富信息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微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平台载体强化信息公开的频次和力度积极举办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在线调查征集等互动活动,着力搭建泰安公安特色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处理费

2.本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财政预决算、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二是畅通警民联系渠道,综合运用12345热线、民生警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渠道,广泛开展调查征集,提高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反诈宣传“六进”、禁毒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密切警民互动,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3.本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5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并按时限要求答复。

4.本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泰山三型党支部创建活动相融合,结合党支部职能特点、精神特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统筹抓好党务、政务、警务等工作,全力推进“开放式警营”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累计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370个,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200余次,受邀群众达3000余名,征求意见建议40余条,组织向人民报告活动420余场次,受众达5万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