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飙车炸街”现象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近期,我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举措,重点查处非法改装、飙车、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全力压减噪声污染问题,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飙车炸街”危害大
6月7日,小张约着小李、小刘等小伙伴一起骑车“跑山”。一行7人驾驶6辆改装摩托车从小区门口一路“狂飙”,“驰骋”在市区各大小道路,不断出现翘头炫技、钻车缝、不按道行驶、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等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骑到山路后,小张一行人更是在山路上你追我赶,追逐竞驶。在下山途中,小张骑行的车辆突然翘头,由于其刹车不及时导致车辆滑倒,小张及车上乘坐的小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摔伤。
“飙车炸街”是一种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私自加大排气筒、非法改装而成的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猛踩油门制造轰鸣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非法改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了已认证或者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查封、抵押、盗抢骗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非法改装后的车辆,驾驶时会产生巨大声响,不仅噪声扰民,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还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车辆本身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例如,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更换、加亮氙气大灯可能会造成交会的对向车辆驾驶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车辆驾驶人短暂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变转向灯颜色、改装刹车灯为闪烁形式、灯罩贴膜等,容易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误解车辆发出的信号,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哪些行为是非法改装?
以下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摩托车:
1.外观改装:加高加长后靠背,私自加装挎斗,以及外形过于夸张另类的改装;
2.灯光改装:私自加装射灯、爆闪灯、更改亮度超高的大灯;
3.排气改装:改装噪音超大、外观造型夸张的排气筒;
4.喇叭改装:私自改装大增幅大鸣笛分贝、可模仿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鸣笛声音的汽笛喇叭;
5.其他改装:私自更改车身颜色而未去车管所备案的、超出原厂设计负载能力以及功能的改装,包括:私自更改车辆的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部件的行为。
以下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汽车:
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或者改装排气系统;
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的;
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拆除或加装灯具数量的;
4.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
5.改装车辆悬挂系统;
6.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
7.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以下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1.自行拼装电动自行车;
2.改装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
3.改装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4.加装座位、伞具、灯具、车篷等装置,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
5.变造、伪造整车编码。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无论驾驶任何车辆,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则要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