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10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10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0日
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1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建设黄河战略先行区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责,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特制定本措施。
1.建立完善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警务运行机制,严厉打击趁灾盗窃、抢劫、寻衅滋事、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维护防洪、行洪安全,筑牢抵御自然灾害的公安防线。
2.加强沿黄河、大汶河、环东平湖以及南水北调干渠、运河河道的动态巡护及周边区域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涉水工程的违法犯罪,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3.严厉打击东平湖区域、大汶河流域盗采河砂、非法捕捞、污染河湖水域环境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河湖生态循环、调节功能不受侵害。
4.深入开展“铲壤断链”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扎实推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犯罪行为,守牢土壤环境安全底线。
5.加强“黑加油(气)”站点和渣土车运输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污染大气犯罪行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6.深入开展“昆仑”“清风”“护松”等专项行动,以泰山、徂徕山等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毁林占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7.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全面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
8.严厉打击损毁文物、名胜古迹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黄河·泰山”文化遗产,服务保障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
9.深入开展“泰网”大巡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打“砂霸”“矿霸”等黑恶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各类投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平安稳定“先行区”。
10.深入实施“生态警务”,健全“1+3+6+X”的立体化“生态警长”工作机制(“1”即市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总警长”;“3”即市级公安机关分工领导、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派出所长分任3级“生态警长”;“6”即因地制宜设立河道、湖泊、山林、道路、市场、景区等“六类警长”;“X”即融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力量),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强化联动共治,坚持常态治理,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公安担当。